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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行次累计金额
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 
减:不征税收入2 
  免税收入3 
应税收入额(1-2-3)4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5 
应纳税所得额(4×5)6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7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8 
应纳税所得额[7÷(1-8)×8]9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税率(25%)10 
应纳所得税额(6×10或9×10)11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已预缴所得税额12 
应补(退)所得税额(11-12)13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14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受理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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