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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消除薄弱环节,提高服务能力。
  1.推进危桥改造和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渡改桥、渡口改造的实施力度,逐步减少危桥数量。加强桥梁巡查,及时更新病危桥梁数据库,对仍具有一定使用能力但受制于资金等因素暂时不能改造的,应进行技术检测评估并采取加固措施。科学实施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统筹考虑,优先改造有安全隐患和交通流量大的渡口,努力解决农村水网地区、江河两岸和岛屿居民的过渡难和渡运安全问题。
  2.完善农村公路安保等附属设施。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根据需要同步实施安保等附属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应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保等附属设施,实施前应科学分析,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期分批整治。总结推广既有的安保等附属工程建设经验,鼓励探索既能够节约成本又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灾害易发地区农村公路的环境特点分析,制定符合实际的防治标准和技术指南,加大防护、排水等设施建设,加强组织抢修和保通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
  (四)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发展质量。
  1.重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农村公路建设应贯彻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尽可能利用原有路基,避让基本农田和经济作物区。积极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路面结构型式,科学选择筑路材料,注重与沿线环境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协调。山区农村公路建设要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排水和防护设施建设,避免大挖大填、扰动山体、破坏植被。
  2.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强农村公路宏观政策、战略规划、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的研究,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归集工作亮点,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或标准规范。发挥科学技术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支撑作用,注重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应用,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技术含量。加强基层人才的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责任心,带动整体素质提高。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主要由公共财政解决,避免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规范使用"一事一议"政策,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强制参与建设。农村公路立项、计划、实施等工作要广泛征求农民意见,使农村公路适合农村地区,贴近农民需求。工程建设中应尽可能使用当地劳动力和运输工具,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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