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结果分析
(一)检查结果基本反映空调行业能效标识使用状况。
今年在空调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中,从检查数量、覆盖地域、样本型号方面均较2010年有所增加。检测范围覆盖面更广,抽检区域涉及广东、浙江、江苏、安徽、上海、山东、辽宁、天津、江西、湖北、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抽样涉及27家规模以上空调生产企业的总厂和分厂,且以分厂监督检查为主,抽取的样本型号较多,样本更加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够反映实施“中国能效标识”备案的空调产品能效指标的基本情况。
(二)不合格项目的数据分析。
通过对空调样本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源消耗量(制冷量、输入功率、能效比)和能源效率等级的计量检测,发现在能效比和能源效率等级检测中存在不合格项目。
1.能效比。按照《规则》规定,空调能效比不应小于标注值-测量不确定度U(k=2)的宽限判据要求,有4个型号样本的能效比实测值小于标注值-U(EER),判定为不合格,占8.89%。
2.能源效率等级。按照《规则》规定,根据能效比实测值确定的能源效率等级不应低于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检测中发现有2个型号样本根据宽限判据原则确定的实测的能源效率等级为3级,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为2级,判定为不合格,占4.44%。
(三)检测合格率与2010年基本持平。
2010年和2011年空调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合格率比较(略)
检测合格率持续稳定。同比略有下降的原因是2011年抽取的样品较2010年型号多、抽样的覆盖面更广,抽取的样本更有代表性,个别生产企业的分厂与总厂生产的产品在性能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造成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的增加,以及国家“节能惠民工程”财政补贴政策取消的影响,有些生产企业片面追求生产成本的降低,导致产品性能受到一些影响。
(二)空调制造业生产线工人流动过快,关键岗位培训不够,对产品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三)部分空调制造企业质量控制存在波动,不同样机之间能效指标不平稳,有8家企业初检不合格,用备用样机复检后合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要站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能效标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主动的开展能效标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