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联想集团出口计算机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的通知
(2011年9月28日 国质检检[2011]522号)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联想集团下属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惠阳联想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联想台式计算机IdeaCentre K、Q系列和ThinkCentre A、M系列产品,联想便携式计算机ThinkPad X、T、R系列和IdeaPad U、Y系列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续延,免验有效期至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