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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44号——关于批准对阿让李子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塔恩-加龙省(Tarn-et-Garonne)(Caylus区, Saint Antonin Noble Val区和Villebrumier区除外)。
  三、产品描述
  生产“阿让李子干”的原料为“昂特李”(Prune d’Ente)的鲜果。产品为形如鸡蛋的果干,呈暗褐色或黑色,有光泽,不粘手,质地柔软,其果肉颜色介于黄褐色和金黄色之间,该颜色系自然形成,而非通过焦糖上色形成。无霉菌或其他真菌。
  阿让李子干在包装前先经过若干道加工工序,最常见的是复水化和去核处理。然后将大小均匀的李子干进行包装,产品含水量不超过35%,并在包装上注明。
  阿让李子干果形完整,肉质多,外皮褶皱且无破损,具有该特殊李子品种独特的品质特征。
  阿让李子干可以散装形式(5公斤包装或者 12.5公斤包装,使用聚乙烯薄膜包裹或现行规定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盛放)或者预包装形式(盛放于塑料袋或塑料托盘、木质容器、金属盒子、藤条篮子或托盘中,以塑料薄膜包裹,或现行规章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盛放)出售。
  阿让李子干每500克果实颗粒不超过77颗。
  阿让李子干另一种传统产品的果肉水分含量为30%至35%,称为“半熟型阿让李子干” (Pruneau d’Agen mi-cult)。
  四、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昂特”李树在保护区域内的种植栽培可追溯到十二世纪,十字军战士将其从大马士革带回。从那时起到十六世纪,李子均在阳光下晒干。由于保护区域内气候时而潮湿,时而干燥,仅靠晒干方法无法满足要求。从十六世纪下半叶开始,人们逐渐采用面包烤炉,对李子(prunes)进行干燥处理。
  加工现场应有工序和产品登记文件,以便在原料生产、干燥和加工三个环节对产品进行溯源。
  五、生产方法
  果园每年对李树进行修剪。李子果实根据成熟度分次采摘,完全成熟后方允许采摘。
  采摘下来的李子果实放置在特殊的脱水室内干燥72小时,直至含水量低于23%。李子干必须是清洁、完好的,既没有腐烂或发酵,也没有附着活螨、活的或死的昆虫及昆虫排泄物。
  “半熟型阿让李子干”的生产方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当含水量降至30%到35%时,即停止干燥。干燥后,将李子干分类、分级储藏。在经过复水化和去核等加工工序处理后,李子干产品按照果实大小分类出售,并满足规定的水分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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