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说明:

创作/制作完成日期

 

创作/制作完成地点

 

发表状态

○已发表 ○未发表

首次发表日期:          发表地点国家:    城市:

权利状况说明

权利取得方式

○ 原始 ○ 继承 ○承受 ○其他
  说明:

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

○ 个人作品 ○ 合作作品 ○ 法人作品 ○ 职务作品 ○ 委托作品
  说明:

权利拥有状况及其说明

○ 全部
  ○ 部分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其他
  说明:

 



存留样本

电子介质

共 ______件

纸介质

                             共 ______张

申请人信息

申请方式

○由著作权人申请 ○由代理人申请

姓名或名称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E-mail

 

传真

 

代理人信息

申请人委托下述代理人办理登记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姓名或名称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E-mail

 

传真

 

  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填表说明,准确理解了所需填写的内容,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作品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编 号:

  申请人(或代理人):
  关于提交的如下作品登记申请,经审查,不符合登记要求,不予登记。
  作品名称:
  申请时间:
  受 理 号: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地区编号列表

  北京市:京作登字
  上海市:沪作登字
  天津市:津作登字
  重庆市:渝作登字
  河北省:冀作登字
  山西省:晋作登字
  辽宁省:辽作登字
  吉林省:吉作登字
  黑龙江省:黑作登字
  江苏省:苏作登字
  浙江省:浙作登字
  安徽省:皖作登字
  福建省:闽作登字
  江西省:赣作登字
  山东省:鲁作登字
  河南省:豫作登字
  湖北省:鄂作登字
  湖南省:湘作登字

  广东省:粤作登字
  海南省:琼作登字
  四川省:川作登字
  贵州省:黔作登字
  云南省:滇作登字
  陕西省:陕作登字
  甘肃省:甘作登字
  青海省:青作登字
  西藏自治区:藏作登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作登字
  内蒙古自治区:蒙作登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作登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作登字
  国家版权局:国作登字

  作品分类号

作品/制品类型

分 类 号

文 字

A

口 述

M

音 乐

B

戏 剧

C

曲 艺

D

舞 蹈

E

杂 技

N

美 术

F

建 筑

O

摄 影

G

电 影

H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作品

I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J

地图、示意图

K

模 型

P

其他作品

L

录音制品

S

录像制品

V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