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修订《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不同级次、不同类别会计人员培养和培训体系,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司局级领导和中央在京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轮训,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系统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推广远程网络培训方式,满足不同层次会计人员的培训需求。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监管,规范培训师资和培训教材管理,采取备案、督查、考核、评估等措施,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五)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积极推动《
总会计师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参与单位财务经营决策的职能,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完善总会计师制度的课题研究,推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制度保障。
(六)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评选表彰办法,严格评选程序,创新评选方法,探索将中央国家机关先进会计人员表彰与“五一”劳动表彰相衔接,加大对受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宣传力度,激励广大会计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勇创佳绩,形成良好的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成才环境。
(七)加强会计人才流动配置。从会计人才岗位特征和能力结构出发,完善会计人才评价标准,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库建设,促进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以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发布会计人才需求信息,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广大会计人才提供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交流服务,促进会计人才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
五、组织保障与规划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本规划是国家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贯彻实施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全面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会计人才发展方案,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发挥会计人才作用。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会计人才发展经费,加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为会计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为全面落实规划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