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的通知
(农办种[201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
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加大种子监管力度,贯彻农业部党组“接地气、察民情”创先争优实践锻炼活动部署和要求,达到深入基层、熟悉种情、锻炼干部、推动发展的目的,我部定于2011年11月19日至12月5日,组织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特印发《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是全面了解新情况新变化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保障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各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要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参加督查活动,为督查活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督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依法督查,规范调查。督查组成员要按照《
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督查;要按照《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和扦样记录取证,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如实反映基层情况。
三、务求实效,及时总结。本次调研督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组要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要系统梳理、分析提炼调研督查结果,深入分析种业实际,不回避矛盾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附件: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59193249 传真:010-59193195
邮箱:zzjscjgc@agri.gov.cn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加大种子监管力度,贯彻农业部党组“接地气、察民情”创先争优实践锻炼活动部署和要求,达到深入基层、熟悉种情、锻炼干部、推动发展的目的,我部决定2011年11月中旬组织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