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2011年8月24日 国质检动[2011]452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促进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业务科学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总局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该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动植物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期间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附件: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序言
为促进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十二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动植物检验检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作为“十二五”期间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南。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应对挑战、快速发展的五年。面对境内外动植物疫情复杂变化、自然灾害和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多发、贸易保护和技术壁垒日趋严厉,全系统动植物检验检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高举科学发展大旗,在质检总局党组的带领下,沉着应对,奋力拼搏,“保安全、促发展”,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新提高。突出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新修订了《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颁布实施了《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境动物检疫隔离场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了一系列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程序标准等技术规范,探索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模式,进出境法规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执法有效性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