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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国电力系统“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示范窗口10条规范服务要求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细则)1.规范业扩报装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实行报装接电“一口对外”,即用户统一在业扩报装柜台办理手续,由柜台工作人员负责内部运转手续,做到“内转外不转”,方便用户。
  2.业扩报装柜台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流程规范办事,不得擅自打乱用户业扩报装次序,延误用户报装接电时间。
  3.严格按本单位供电社会服务承诺所确定的时限,为用户报装接电。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业扩报装各个环节进行记录、统计和催办,并定期考核。
  (条文)6.咨询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热情接待用户査询,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用户来电话査询时,电话铃响5声内摘机通话。
  (细则)1.营业厅设立用户咨询服务台,由熟悉用电营业业务和知识,并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受理用户咨询。规模较小、功能单一的营业厅,应明确由固定的岗位或人员兼理用户咨询。
  2.装设受理用户咨询的专用电话,并确保专机专用。营业时间内,当用户来电话咨询时,必须在铃响5声内摘机通话,并做好记录。
  3.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接待用户咨询时,要热情应答,耐心解释,并积极做好引导、疏导工作。
  4.咨询电话设立语音信箱,并逐步做到随时答复用户的询问。
  (条文)7.科学管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科学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细则)1.建立用电营业计算机管理系统。
  2.逐步实行用户业扩报装计算机管理。
  3.逐步实现抄表手段现代化。
  4.实行电费管理电算化。
  5.计算机管理用户基础档案资料。
  6.运用微机系统,向用户提供查询服务。
  (条文)8.杜绝以电谋私行为:严格执行电力部下发的“严禁以电谋私规定”,不发生吃拿卡要用户等问题。
  (细则)1.经常对营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营业人员素质,防止以电谋私行为的发生。
  2.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完备的考核制度,遏制以电谋私现象。
  3.严格执行电力部颁发的“严禁以电谋私规定”,对以电谋私问题,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4.坚持领导走访用户和用户接待日制度,主动征求用户意见;定期召开供电社会监督员和用户座谈会,自觉接受监督。
  (条文)9.受理投诉: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对用户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受理情况,15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细则)1.营业厅设置投诉箱。由上级指派专人每日开启。
  2.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在营业厅醒目位置标明投诉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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