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46号)
关于公布修订后的《全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公告
为适应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予以公布。
附件: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
一、基础知识科目
基础知识科目是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相关的贸易和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内容、商品学的主要基础知识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一)国际贸易实务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
(二)商品学基本知识。
商品;商品学;商品质量;商品质量管理;商品标准;商品目录;商品编码;HS编码制度。
(三)检验鉴定业务法律法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合同法律制度;海商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标准化法律制度;计量法律制度。
二、检验检测科目
检验检测科目主要包括概率与数理统计、进出口商品学、标准化、计量学理论及实验室检验与质量控制等基本内容。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概况;技术法规;基本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