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预算等有关资料:
1.经批复的预算主要指标表,预算调整方案。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财务快报、年报、财务分析等有关财务报告。
三、企业投资活动有关资料:
1.企业电力发展计划。
2.年度投资计划。
3.投资项目统计报表。
4.有关投资的可行性报告。
5.有关批复。
四、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的该企业的资产经营考核指标体系,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五、有关资金管理、负债管理、担保管理等情况的报表和分析报告。
六、审计部门认为有必要查阅、了解的其他财务活动、经济活动资料。
第三章 审计要点
第八条 对《
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有无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贯彻实施。
二、企业是否按办法要求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是否由其组织和实施,是否有审计人员参加。
三、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会制度的规定,是否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
四、编制预算的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五、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是否都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各项指标是否按国家电力公司规定填列。
六、企业预算主要指标和调整是否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七、是否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其主要指标是否纳入资产经营考核体系。
八、需审计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对《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企业是否建立了投资的管理制度,投资是否有专管机构和人员;投资的决策及运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
二、企业所有的投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电力公司的发展战略;对电力项目的投资是否优先投资于电网工程及其必要的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电力技改、环保工程;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是否优先安排教育、科研设施;有无投资于高档宾馆、饭店及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