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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卫生检疫工作的通知
(2011年6月3日 国质检卫函[2011]38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德国近期出现了严重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引起的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病例。瑞典、丹麦、荷兰、英国等欧洲部分国家相继发现输入性病例,目前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为防止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公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卫生检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指定专人收集疫情,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局所辖口岸是否存在输入性风险,针对性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来自欧洲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交通工具,尤其是直航和经一次转机入境的航班,加强登交通工具检疫,在审核交通工具总申报单证时,必须详细询问是否载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以下简称有症状者)。
  三、加强对来自欧洲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工作,要求交通工具运营人及时申报发现的有症状者。对发现或申报的有症状者,要按照《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基本技术方案》(国质检卫[2008]270号)中消化道传染病的排查方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对有上述症状,且有流行地区旅行史的或实验室快速检测结果阳性的,要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排查诊治,同时及时报告总局,通报当地卫生部门。
  四、对有症状者污染的区域、物品及交通工具上的固液废弃物,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或监督指导交通工具运营人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
  五、对来自欧洲的交通工具运营者和出入境人员提出健康建议;不配备或不食用生冷食品,特别是易受污染的蔬菜沙拉等高危食品。必要时对机上食品和餐具进行采样,开展相关微生物检测。
  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口岸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向出入境旅客及交通工具运营者公告有关疫情信息、防病知识和检疫要求,提高出入境人员及交通工具运营者防病意识,便利卫生检疫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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