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以后,电力企业所管理的用户数量将成倍的增加。为此,电力企业必须解放思想,遵循“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市场规律,深化用电营业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方便居民用电,加强对表计、抄表,收费工作质量监管和表计换校等项管理制度,以确保一户一表制度的顺利实施。
附件2:
实施一户一表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城镇居民住宅实施一户一表问题,国务院领导和国家电力公司领导都十分关注,曾多次指示在城乡电网改造的同时,一定要抓紧和加快城镇一户一表的改造。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我们对一户一表改造上遇到的居民住宅用电建设标准、选择什么样的表计、如何解决抄表收费等问题作了认真的研讨。为统一认识、规范改造、指导实践,我们邀请了各网省公司用电处长、计量专职,于11月18~20日在浙江绍兴专题对实施一户一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请一户一表工作起步早的浙江、上海、天津、东北网省公司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并对《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现在提请颁发实施的《若干规定》是在会上经讨论修改后的送审稿。我们在向国家电力公司陆延昌副总经理请示“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有关问题”时,陆副总经理12月1日再签报上批示:“拟同意,我只强调三点:第一,要重视用电营业长远的目标是实现“一户一表、集中抄表、银行联网”这是必须坚持的方向,不可动摇;第二,户内系统必须能适应家庭用电近几年将有大幅度增加的趋势,必须要有预见性;第三,千万警惕“卡表式”的致命弱点:(1)质量不过关、价高是一个方面,但不是主要方面;(2)关键是磁卡大量使用后,软件破译很容易,如果造成“假卡”、“真卡假数”,将可能铸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严格控制,切忌一哄而起。”
为了让大家理解和执行好《若干规定》,现将讨论中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工程改造的目标与标准问题
为了避免反复改造,重复投资,一户一表的改造必须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在改造目标社知识,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居民用电消耗结构的不同,以及住宅类型的不同,将目标原则确定在30~50年内部再重复改造,就可以使居民在这期间用电增长达到中等电气化水平。对此,各网省公司都表示赞同。一户一表进户线和住宅内配线的改造实现目标的关键。因此,我们多次与国家建设部反映,最后建设部同意在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将居民住宅户内配线导线截面提高到10mmo的铜芯线(30℃时,载流量为57安培,即最大用电负荷可达到12千瓦)。这样,新建住宅用电标准达到10千瓦可得到保证。但是,老旧住宅如何改?大家认为应该实事求是根据住宅已使用的年限和生活水准等因素,规定一个低限为适合。上海市今年把住宅用电标准分为4千瓦、6千瓦、10千瓦三个等级;浙江省住宅用电标准定为4千瓦;北京市定为近期2千瓦,远期6千瓦;香港住宅用电标准定为6千瓦,但住宅户内配现导线截面为16mm2铜芯线。大多数网省公司同志认为,旧住宅改造最低限定为4千瓦是合适的,发达地区可根据当地的用电水平提高标准是完全可以的。因此,在《若干规定》中,我们将住宅用电标准定为4~16千瓦,以适应各类住宅的需要,但改造最低标准应不低于4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