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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关于印发《发电侧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要求(试行)》的通知

  3.2系统应确保电能量数据的高度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在任何情况下原始计量数据(包括时标)不得丟失和修改。
  3.3电能量计量系统采集的电能量数据范围应包括所有电厂上网电能量计费关口点和网间交换电能量关口点。独立报价和结算的机组,其出口需作为关口点纳入采集范围。
  3.4电能量计量系统应具有开放性,采用基于国际标准的系统平台和商用数据库。应支持与结算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的数据通信和数据库访问,提供电能量数据。
  3.5电能量计量系统作为电能量数据的采集、存储、预处理的基础环节,不少电网调度中心已经配备,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可以补充按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进行结算的模块,构成计量和结算系统。
  4 能量管理系统(EMS)
  4.1能量管理系统(Energy Management System,EMS)主要用于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主要由数据采集和安全监控(SCADA)、自动发电控制(AGC)、发电计划、网络分析(NA)、调度员培训模拟(DTS)等功能模块组成,详见《EMS应用软件功能要求及其实施基础条件》。这里仅描述EMS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
  4.2EMS经过多年运行考验,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的实用性逐步提高,大部分调度中心的SCADA和AGC功能已达到了实用化要求。在电力市场环境中,应该尽量利用现有EMS系统的功能。
  4.3电力市场的引入给EMS带来功能上和内涵上的重大变化,EMS与交易管理系统的功能划分大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4.3.1方式一:将发电计划类功能完全或部分转移到交易管理系统(TMS),在编排调度计划的过程之中,由EMS系统的安全分析模块进行安全校核,在调度计划形成之后,传给EMS系统。该方式可尽量利用现有系统,但EMS系统与交易管理系统之间的界面较大,适合于近几年新上的EMS系统且应用功能比较完善者。
  4.3.2方式二:在交易管理系统中单独设置发电计划和安全分析功能,在编排调度计划的过程之中,不与EMS系统交换数据,在调度计划形成之后,传给EMS系统。该方式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但EMS系统与交易管理系统相对独立,适合于较老的EMS系统及很难再开发完善者。
  4.3.3方式三:在EMS系统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根据报价排序和在安全约束下编排调度计划的功能,达到整体系统的优化,也便于系统的运行维护。该方式适合于同时新建EMS系统和交易管理系统。
  4.3.4负荷预报是EMS系统的基本功能,也是市场环境下编排调度计划的基础。对于该功能不完善的EMS系统,可以单独实现,或在交易管理系统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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