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七)电磁灶。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上海3个主产区26家企业生产的29种产品,重点检验16项电气安全项目和1项能效指标。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较好,抽查的11家大、中型企业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规定。15家小型企业中,广东地区的4家企业4种产品不合格,涉及主要质量问题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机械强度、能效等级项目不达标,其中1种产品上述4项均不合格。
  (八)厨房机械。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两个主产区27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约占这两个地区企业总数的1/3,抽查包括了豆浆机、榨汁机、搅拌机、打蛋机、料理机等常见品种。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16项电气安全项目。抽查结果表明:本次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同比2009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产品中电器元件的选用和电气结构的布局都更趋于合理;抽查发现广东中山市的3家小型企业的3种产品不合格,分别是1种豆浆机的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1种搅拌机的发热项目不合格,1种榨汁机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多个项目不合格。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季度对252家前次抽查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连续跟踪抽查,有240家企业抽查产品质量合格,占跟踪抽查企业的95.2%。对76家前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其中,有38家企业已不再生产,有的因不再具备生产条件被依法关停,有的因无技术能力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停产;另外跟踪抽查到的38家企业中,36家企业抽查产品质量合格,2家企业抽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详见附件1)。本次跟踪抽查结果反映出,各地质监等部门针对前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进行了抽查后处理工作,加大了依法关停整顿力度,督促生产企业查找造成产品质量问题原因,落实技术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等整改措施,切实起到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重要的作用。
  四、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和共性质量问题,如,食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酱油和酱的氨基酸态氮达不到标准要求,童装甲醛含量超标,电磁灶和厨房机械的电气安全项目不合格等,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