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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假借开展质量信用评价之名向企业索取费用违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假借开展质量信用评价之名向企业索取费用违法行为的通知
(质检办质〔2011〕10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收到举报信,反映中国质量管理监督中心山西管理中心假借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加强中国名牌产品企业的形象塑造和宣传为名,在山西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质量放心企业”暨“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活动,并收取4800元至12000元的费用。接到举报后,总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先从山西查起,坚决打击。现将有关查处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查,所谓“中国质量管理监督中心”及“中国质量管理监督中心山西管理中心”系伪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假借开展“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活动从事诈骗的非法组织。总局已责成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案调查,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请协助打击。总局已对此事件进行曝光。

  二、据该非法组织的文件称,“质量·服务·信誉AAA级企业”活动涉及全国范围。请各地高度重视,一旦发现该组织从事相关活动,务必严厉打击,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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