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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摘要)

  16.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与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

  17.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社区矫正的动态监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参与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监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提升矫正效果。依法受理社区服刑人员控告和申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18.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减少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起诉和监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建设,建立专人办案和分案起诉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探索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及有条件地封存未成年人的轻罪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加强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19.积极参与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的服务管理。依法打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犯罪,保障其依法经营和开展活动。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针对信息网络的犯罪活动,保护国家重要信息网络安全。推进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检察信息网络正面宣传力度。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引导机制,妥善应对涉检重大舆情。

  五、立足检察职能,拓展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途径

  20.不断深化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刑事犯罪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完善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结合执法办案,注重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科学决策的参考意见。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分析研究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社会管理领域和环节,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等刑事犯罪和查办商业等领域职务犯罪,推动检察机关与有关社会征信系统的联网对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建设,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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