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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住宿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发展经济型酒店,推动住宿业连锁化经营。发展经济型酒店是推动传统旅馆业态转型升级、加速住宿业结构调整和满足广大群众便利、安全、卫生、舒适等基本住宿需求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存量转化和集约发展原则,突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快资源整合,促进经济型酒店品牌化和连锁化发展。积极推动国有中小型住宿企业改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企业的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经济型饭店经营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经济型酒店的发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力争将我国经济型酒店比重由现在不足10%提高到20%左右。
  (四)培育自主品牌,延伸产业链。引导和支持在经营规模和效益方面位居行业前列、竞争优势明显、品牌影响力强、经营网络覆盖面广的住宿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创新发展。通过举办全国以及国际性住宿业会展活动,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培育一批特色宾馆饭店品牌。大力开展饭店优质服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品牌饭店企业、优秀企业家,扩大品牌示范和带动效应。支持品牌饭店企业做强宾馆餐饮服务、婚庆服务、会议服务,发展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基地、优质原辅材料基地,积极推进住宿业与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五)改进完善服务,扩大住宿消费。按照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和面向大众的要求,积极发展城镇经济型连锁酒店,改善内外部环境,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顾客住宿消费的安全、卫生、便利、舒适,充分拓展中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住宿消费、休闲度假消费、节假日消费、“农家乐”消费。以大型展会为平台,吸引国内外客商,培育新型和综合性消费模式,扩大住宿消费。以顾客满意度为基准,以个性化服务为方向,进一步开发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采取差异化促销措施,实现淡旺时段协调发展。积极发展在线服务、网络预订、网上支付、自助订房结算等网络营销方式,逐步扩大网络预订、手机预订,降低交易成本,引导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选择,密切供需对接,便利居民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促进住宿业规范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扩大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各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大力完善相关政策和促进体系,注重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努力为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快法规标准建设,规范住宿业发展。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饭店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建设,保障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已颁布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使《绿色饭店》、《经济型饭店经营服务规范》、《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引导、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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