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各地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请在专项整治期间,于每月30日前填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 系 人:石磊
联系电话:010-88330784
传 真:010-88330784
附件: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报表
报送单位:
(盖章) 签发人:
内 容
|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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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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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的执法车辆(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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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合 计
| 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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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
| 快餐店、小吃店
| 学校食堂
| 工地食堂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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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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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查处情况
| 行政处罚立案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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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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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数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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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案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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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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