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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请于12月8日前将上述两类材料传真至我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后),并于12月8日前传真至我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和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吴文开,电话:010-59192834,传真:010-59191855,E-mail:shyjjdch@agri.gov.cn。

  2.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林,电话:13689025284、028-85069638,传真:028-8508443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备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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