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两个问题的批复
1982年12月17日(82)法研字第18号
该批复已被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代替。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公告送达起诉书而不应诉的居住在国外的民事被告缺席判决后仍应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批复
1983年2月7日(83)法研字第2号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受理当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的批复
1983年3月19日(83)法研字第8号
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在外地就医的
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4年3月26日(84)法民字第5号
该批复已被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在户籍所在地结婚后去外地居住的离婚案件应由何地法院管辖的函
1984年5月11日(84)民他字第5号
该司法解释已被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4年9月8日
该司法解释已被1992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2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
1984年9月15日
该司法解释已被1989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代替。
30、
最高人民法院就吉林省浑江市卫生防疫站的来信给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