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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十二五”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与挑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非煤矿山领域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
  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十一五”期间每年死亡人数逾千人,近50%的事故集中并高发于中西部和矿业大省,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事故后果严重;占33.8%的事故死亡人数是“三违”所致;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小型矿山占非煤矿山总数的96%,因规模小,普遍存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安全装备水平低、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和技术力量普遍不足、员工整体素质差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不高、经验不足。
  三是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仍不适应发展需要。《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进展缓慢,安全技术标准不完善;法规、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存在盲区和流于形式。安全投入机制不健全,企业对安全费用提取、隐患治理费用的使用不及时、不到位;企业应急救援和演练等事故防控机制亟待改进;安全生产问责、考核、奖惩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仍将快速推进,非煤矿产资源需求也将快速增长,我国将加大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预计到2015年天然气产量将超过1600亿立方米、铁矿石年开采量达到11亿吨以上、铜达到130万吨以上、铅锌达到700万吨以上。
  五是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状况,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要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非煤矿山安全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做好超前防范,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执法,全面落实责任、健全奖惩机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科技装备投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和标准、政府安全监管、安全科技支撑、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
  1.到2015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年均下降2.6%)。
  2.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到2015年全国非煤矿山数量和尾矿库病库数量比2010年均下降10%以上,基本消除危、险尾矿库,对废弃尾矿库依法实施闭库或有效治理。
  3.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到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到2015年80%大中型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4.到2013年地下矿山建立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到2015年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部分位于敏感区的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露天矿山全部采用机械铲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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