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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春季种子市场联动抽查结果和2010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品种纯度结果的通报

  二、2010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品种纯度结果

  本次监督抽查的对象是23个省(区、市)的种子企业生产经营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共扦取163个玉米、141个水稻种子样品。今年3月份,我部以办公厅文(农办农[2011]27号)通报了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结果,根据品种纯度田间鉴定结果,符合要求的玉米样品有159个,合格率为97.5%;符合要求的水稻样品有139个,合格率为98.6%,纯度不合格结果见附件2。

  从2010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四项质量指标看,玉米种子样品合格的有152个,样品合格率为93.3%,涉及的101家种子企业中,合格的有90家,企业合格率89.1%;水稻种子样品合格的有134个,样品合格率为95.0%,涉及的80家种子企业,合格的有73家,企业合格率为91.3%。

  三、整改要求

  (一)依法从严处理不合格种子企业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种子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跟进工作,坚决实行检打联动,对抽查不合格种子要逐个查清来源和经营情况,依法从严处理不合格种子企业,并将处理结果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二)督促不合格种子企业进行有效整改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督促不合格企业切实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有关种子管理机构要安排专人定点负责,要求种子企业封存抽查不合格的库存种子,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整改不力或无效的企业,要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重新审查生产经营资格。

  (三)强化不合格种子企业的跟踪监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强化种子市场监管,把抽查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列入监管黑名单,作为今后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的重点,强化跟踪检查,切实提高监管效果。

  附件:

  1.2011年春季种子市场联动抽查质量不合格结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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