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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14.编制集疏运体系专项规划。抓紧组织开展港口集疏运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港口长远发展要求,研究提出集疏运体系规划方案,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相关交通专项规划。同时,研究制定“十二五”港口公路、铁路等集疏运通道的建设与扩能改造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抓紧组织实施。
  15.加快集疏运通道建设。各级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要重视沿海港口集疏运通道能力不足问题,共同推进公路、铁路等集疏运通道建设,加快主要集装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实现规模化集装箱港区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铁路的直接连通。具备条件的港口应建设专用公路集疏运通道。推进集装箱和大宗干散货港区后方铁路通道及场站建设,积极发展铁水联运。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集疏运体系建设。
  六、着力推动港口转型升级
  16.大力发展港口现代物流。依托主要港口建设国际及区域性物流中心,构建以港口为重要节点的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港口物流园区、货运场站及物流通道的建设与衔接,发展集装箱、大宗货物专业化物流,继续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完善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货运技术标准,加强运输组织和管理协调。加强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7.积极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以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信息、航运交易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务,延伸航运服务产业链,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充分发挥保税港区政策优势,积极发展国际中转,促进国际配送、出口加工等保税业务。
  18.提升港口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港口服务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推进港口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散货码头装卸自动化控制系统、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加快港口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建立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单证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通关一体化服务。
  19.发展绿色安全港口。继续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加强港口码头节能设计工作,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优化港口装卸工艺及配套工程。全面加强港口环境保护力度,注重港口污水回用系统建设,提高到港船舶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和溢油防控能力。减少港口生产环节的扬尘和噪音,注重港口、航道工程的生态保护。加强港口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航道通过能力和锚地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公共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港口岸线、土地和海洋资源。
  七、切实加强港口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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