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2月9日 司办通[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各副省级市司法局: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为新时期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律师法律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律师工作要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的规范化运行。可以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确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各类法律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律师法律服务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研究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使律师法律服务介入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过程,依法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近日,河北省司法厅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依法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其中的一些举措值得借鉴。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供参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