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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95号)


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中央财政从2010年开始支持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省、县两级中医药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托省、县两级推广基地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为做好视频网络平台建设,我司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于2011年11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系列培训班。现将第三期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开展互联网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配备目录、参数选型,安装,使用等培训。
  (二)讨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县级基地建设要求。
  (三)研究部署视频网络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人员
  项目单位主管院长和负责具体工作的技术人员各1名(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1)。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向我司请假。
  三、会议时间
  2011年11月27日(会期1天),26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
  北京永安宾馆(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电话:010-65011188,酒店地址及路线图见附件3)。
  五、其他
  (一)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本省项目单位参会,并统一填报培训班回执表(附件2),于11月22日前传真至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二)参加人员食宿费自理,并缴纳培训费和资料费300元。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联 系 人:陈 靖 韩翠景
  电 话:010-62063237
  传 真:010-62063290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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