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研究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馆员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文史研究馆馆员要本着从容淡定、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各展所长的原则,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规范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选聘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由国务院总理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分别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聘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由市长聘任。馆员不规定任期。
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少量的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
(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五)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低于60岁,不高于75岁。
聘任馆员的程序是:
(一)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和有关方面向文史研究馆推荐馆员人选;
(二)文史研究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三)拟聘馆员人选经商党委统战部门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四)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
馆员不再符合聘任条件时,文史研究馆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予以解聘。
馆员可以向文史研究馆申请辞聘。馆员申请辞聘的,由文史研究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馆员职数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搞好文史研究馆建设
文史研究馆馆长、副馆长,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聘任或任命。
文史研究馆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中央文史研究馆与国务院参事室合署办公。地方文史研究馆与地方参事室合署办公或分设,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中央文史研究馆负责对地方文史研究馆的业务指导。要组织全国文史研究馆系统开展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干部培训,完善合作机制,发挥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