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有关环保问题的函
(环办函[2011]1323号)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部组织开展了对你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公司尚存在下述重要环保问题:

  一、已投运的攀钢钛业公司4万t/a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项目和白马铁矿开发工程一期工程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

  二、重庆钛业公司应淘汰的1条8万t/a硫磺制酸装置尚未淘汰。

  三、攀钢钒钛公司钛白粉厂和重庆钛业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是涉重企业。尚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外排特征重金属污染物的日监测制度,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