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服务。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座,开展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培训,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外国模式和经验参考。抓好引智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服务项目,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学习借鉴国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反应机制,为完善我国矿山安全生产体制和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服务。
(四)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急需人才的培养。围绕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在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中,要将外国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选派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到国外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学习,为培养一支善于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高素质骨干队伍服务。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派出人员学习借鉴外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职业规范、从业标准、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引进外国社会工作教育专家,帮助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
(五)切实做好为外国专家服务的工作。把营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大环境作为引智工作的优先任务。以外国专家为本,从外国专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完善对外国专家的激励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落实国民待遇,加强公共服务,把各级外国专家局建设成为“外国专家之家”。同时改进对外国专家的管理,建立外国专家的利益表达机制、参与机制,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把外国专家在华乐业敬业,与中国人民友好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三、抓好引智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明确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引智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决定》精神,把引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结合本意见提出的要求,把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结合起来,把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引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涉及的部门众多,必须加强工作协调,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引智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