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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南京晨光东螺波纹管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南京晨光东螺波纹管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67号)
南京晨光东螺波纹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报告》(波行字(2011)001号)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核级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胡宁生变更为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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