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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通知
(国测信发〔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按照《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1号)和《关于开展重点工作联系督办的通知》(测办〔2011〕33号)要求,“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完成后,各地要组织开展本节点的服务接入测试工作,以确保实现与主节点的互联和服务聚合。为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天地图”主节点、省级节点(分节点)、市级节点(信息基地)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形成全国统一的“一个平台”,达到各节点间数据互相调用的目的,并确保主节点数据能够在省市级节点得到应用,需严格按照《“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以实现各级节点间高效、统一的协同服务。

  二、测试要求

  “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在线服务数据、服务接口和服务性能(详见附件)。在实现初次接入后,各节点建设或运营单位要按照《“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要求,对本节点的数据进行持续更新,对服务系统进行技术维护与升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定期组织对已接入的省市级节点服务进行复检。存在问题的,相应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修改完善。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暂停已接入的“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

  三、组织保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负责“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与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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