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县(市)科技工作承担着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具体任务,是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是推动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重要抓手。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三)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要求。科技进步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科技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实现城乡科技均衡发展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必然要求加快县(市)科技进步,强化县(市)科技工作。
(四)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是强化科技支撑引领能力,解决基层科技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县(市)科技工作总体呈现向上的发展趋势,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显薄弱。主要表现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尚未确立,科技投入相对不足,服务基层的科技创业人才缺乏,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亟待加强,新型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有待建立。解决上述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县(市)科技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提高县域科技支撑能力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地方为主体,引导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县(市)优势和特色产业聚集,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六)基本思路。加强县(市)科技工作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遵循县(市)科技工作的基本特点,更加注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创新力量服务县(市)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解决县(市)科技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地方;坚持市场导向,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坚持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七)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期,县(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显著提高;县(市)科技经费投入普遍增加,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立;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新型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县(市)科技工作全面发展,科技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