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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2011年度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及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1.申请书一式2份;
  2.五期栏目样带的CD光盘1套(样带上标明播出日期、时段)。
  五、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资助单位应将专项资金用于国产少儿广播电视节目及国产动画片的制作、购买、播映等。
  六、本办法由国家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附件2:优秀少儿广播栏目奖励项目申请表

栏目名称

 

栏目播出周期、时长

周播 / 日播

每期    分钟

栏目类型及目标

听众年龄段

 

栏目创办时间

 

栏目所属电台、

频率

 

栏目负责人(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

 

曾获奖励

     

栏目主创人员

制 片 人

 

导  演

 

编剧/撰稿

 

主 持 人

 

编  辑

 

录  音

 

栏目形式和内容概述

                                

所在单位意见

(证明其所提供资料和样带真实、完整,对其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进行评价)

          

                  

 

                所在单位签章:

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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