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基层干部队伍特点,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基层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基层干部成长服务;坚持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利用各种培训资源,为基层干部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创造更好的教育培训条件;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基层干部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实行全员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重点抓好县(市、区、旗)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对象的教育培训。要合理确定教育培训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100学时或12天,其他干部一般不少于40学时或5天。
三、增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基层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教育培训需求导向,从基层工作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效用,真正让基层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情形势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社会管理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加强道德品行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基层党员干部,还要抓好以党史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