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福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5]10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福州市行政区划及福州市郊区更名为晋安区的请示》(闽政[1995]综85号)及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郊区更名为晋安区。
二、同意对福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作相应调整。
鼓楼区:辖水部、安泰、东街、鼓东、鼓西、华大、南街7个街道,五四街道的思儿亭、汤边2个居委会,东门街道的东大、温泉、金汤、琼河、东水、琼新、河西、河东、东湖、澳桥、汤门11个居委会,从原郊区划入的洪山镇和新店镇的义井、湖前、2个村委会,从台江区划入的茶亭街道的斗中、西营里、福中、九福庵4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台江区:辖瀛洲、新港、后洲、茶亭、洋中、双杭、苍霞、帮洲、义洲、上海新村10个街道,从原郊区划入的台江镇及所辖的南公、曙光、红旗、双丰、红星5个村委会和洪山镇的祥坂、长汀、高桥3个村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仓山区:辖仓前、对湖、临江、上渡、下渡、三叉街6个街道,从原郊区划入的建新、仓山、盖山、螺洲、城门5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马尾区:辖马尾街道和马尾镇,从原郊区划入的亭江、琅岐2个镇和鼓山镇的魁岐、建坂、龙门、双协、快洲5个村委会。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