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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九七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九七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1997年2月3日)


  继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增长,是今年我国经济工作中关系全局的重要环节,必须切实抓好。为此,对一九九七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增长。
  去年我国农业战胜了比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再次获得丰收。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畜产品、水产品等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乡镇企业持续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百分之八左右,是近十多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扶贫攻坚进展加快,约有七百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社会治安经过“严打”斗争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好转,农村社会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各行各业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农业和农村形势好,为实现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目标,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还很脆弱,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不可能改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主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供求平衡偏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改变;去年农业丰收是多种因素综合发挥作用的结果,其中较大幅度提高定购粮价格和气候总体上比较有利这样的因素,不可能每年都有。我们决不能因为一两年农业丰收就动摇把加强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方针。从历史的经验教训看,农业发生大的问题,往往是在丰收之后。由于丰收,农产品供求状况比较宽松,容易出现思想自满、政策改变、工作放松、投入减少、对农民收入估计过高等倾向,导致农业在丰收之后陷入徘徊,甚至出现滑坡。而农业一旦发生波折,几年都恢复不过来。因此,越是农业和农村形势好,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日子稍微好过就出现认识上的反复。要全面估计当前的农业和农村形势,既要看到成绩,鼓舞斗志,增强信心,更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抓农业的决心不动摇,精力不转移,工作不松懈,投入要增加,措施要加强,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今年,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农村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意义重大深远。一九九七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研究和解决农业丰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下大力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实现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主要奋斗目标是:粮食播种面积要保持稳定,总产量保持去年的水平,并力争有所增加;棉花种植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其他各类主要农产品也要保持稳定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增长,按计划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乡镇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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