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的通知
(办信字〔201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第二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我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步伐,实现以评促建和以评促用,在认真总结2008年、2009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综合评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综合评测工作并形成了《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保持成绩,寻找差距,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国林业信息化快速协调发展,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报告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和发展水平评测成为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林业信息化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林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工作。这项工作经历了文件印发、数据采集、专家评测、结果分析、报告撰写等五大阶段,历时三个多月。评测报告从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应用水平和保障水平三个方面,多角度、多视点地分析了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以及各地信息化发展影响分析。从评测结果来看,总体水平较高的10个省区市分别是:辽宁、湖南、北京、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安徽、上海和河南。2010年全国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的特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机构队伍明显加强,信息化应用全面展开,经费投入快速增加,筹资渠道明显拓宽。
一、评测目的
“十一五”期间,是林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加快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全面落实首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初,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工作,对2008年、2009年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测,并将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标纳入现代林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测结果公布后,引起了各省区市对林业信息化发展的关注与重视。之后,各地各单位以评测指标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对林业信息化建设、应用、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和强化,推动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为此,国家林业局考虑将此项评测工作作为信息化管理的日常工作,以便从整体上把握各地信息化发展情况,为“十二五”时期林业信息化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基于以上,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工作,对2010年各地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测。
二、评测步骤
(一)修订评测标准
为了保持与上年度评测结果的可比性,本次评测的指标体系基本上遵循了2008年和2009年的评测指标设定,即按照建设、应用和保障三个方面设定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见表1)。
表1 201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标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40分)
| 网络建设
| 7.0
|
机房建设
| 5.5
|
电脑等终端建设
| 5.5
|
数据库建设
| 7.0
|
应用系统建设
| 7.0
|
网站建设
| 8.0
|
林业信息化应用水平(30分)
| 数据库应用
| 6.0
|
应用系统使用
| 6.0
|
数据库和应用系统支撑核心业务
| 6.0
|
OA系统应用
| 5.0
|
内外网应用
| 7.0
|
林业信息化保障水平(30分)
| 机构保障
| 10.0
|
队伍保障
| 4.0
|
资金保障
| 6.0
|
制度标准保障
| 4.0
|
信息安全保障
| 4.0
|
管理保障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