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的通知
(农财发〔2011〕160号)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鉴于近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遭受地震影响,四川、贵州两省遭受洪涝、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设施遭受严重损失,为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现安排你单位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应急经费(详见附件),用于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紧急免疫等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工费用,以及租用土地附属物补偿等。请列入201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附件: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序号

单位

经费(万元)

项目任务

资金用途

1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

灾后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紧急免疫等工作

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经费;租用土地附属物补偿、人工等费用

2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

3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50

 

合计

9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