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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

  (八)围绕扶贫攻坚搞好培训工作。中央有关部委要分期分批培训国定贫困县的领导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省、地两级要重点培训贫困县的乡村干部。贫困县要围绕扶贫项目的开发,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适用技术培训,尽快使贫困户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中央的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各省、自治区和地、县的培训经费由地方解决。
  (九)发展和扩大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要充分利用目前国际社会关注发展中国家缓解贫困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发展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里的交流与合作,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扶贫开发的援助和支持。
  四、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一)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制。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贫困地区一切工作的中心,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央要求,贫困地区的党政一把手,特别是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抓扶贫开发,抓解决温饱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总结脱贫致富经验,结合本地情况,认真加以推广。要深入到贫困乡村,落实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组织大批干部下乡,到贫困村帮助进行扶贫开发。扶贫攻坚的计划任务,要逐级分解,层层落实,限期完成。各有关省、自治区的党委和政策,每年都要就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进度向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稳定贫困地区县乡干部队伍。为了保持扶贫攻坚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各省、自治区要认真考核和配备贫困县县一级领导班子,选派有责任心、事业心、使命感,有改革开放意识,有开拓能力的同志担任县委书记和县长,一次选定,五年不变。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也要保持相对稳定。对如期完成解决群众温饱任务,有突出成绩的,要提拔、重用或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无所作为、完不成任务的,要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三)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攻坚要靠基层组织去落实,靠乡村干部去带领群众苦干。因此,要把扶贫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运用扶贫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减轻农民负担。贫困村主要干部的误工补贴,国家要适当给以补助。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贫困地区广大党员干部是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骨干力量,要树立信心,奋发图强,扎实工作,在扶贫攻坚中建功立业。贫困地区广大干部长年在艰苦的环境中工作,与群众同甘共苦,带领群众艰苦创业,任劳任怨,主流很好。但确实也有一些干部不愿意做扎实艰苦的工作,甚至讲排场,搞铺张,严重脱离群众。中央重申,贫困县在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之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准买高级小汽车,不准建宾馆和高级招待所,不准盖新办公楼,不准领导干部再配手提无线电话,也不准县改市。有关省、自治区对此要进行认真检查,对违背上述规定者,要严肃查处。
  (五)加强和充实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为了确保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从中央地地方,特别是贫困县,都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扶贫工作机构的重要作用。各省、自治区和贫困县扶贫工作机构的规格和编制,要与扶贫攻坚的任务相适应,由当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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