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1996~2000年
全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1996〕43号 1996年10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部《关于1996~2000年全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发展纲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而农业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狠抓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是加快我国畜牧业和整个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通过实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可以较大幅度增加牛、羊肉产量,丰富“菜篮子”市场,改善人民群众的膳食结构;可以节约饲料用粮,缓解粮食供需矛盾;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和培肥地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农民收入,改善环境质量。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大力开发秸秆资源发展农区草食家畜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2〕30号)下发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支持下,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国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畜牧业的潜力还很大。目前,我国畜牧业产值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0%,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强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应达到50%左右。因此,凡是有条件的地方,各级政府都要把发展秸秆养畜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搞好规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对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工作给以积极的支持,共同推动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实现2000年的发展目标。
关于1996 ̄2000年
全国秸秆养畜过腹还田项目发展纲要
(农业部 1996年7月)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总人口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会持续增长;二是耕地总面积在不断下降;三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充分利用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实行农牧结合,形成节粮型的畜牧业结构,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畜牧业发展道路。
自1992年国家开始实施秸秆养畜示范基地建设以来,在短短的4年中,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到1995年末,全国秸秆养畜示范县已发展到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9个县,占全国总县数的5.4%,其牛肉产量已占全国牛肉总产量的25%。在示范县的带动下,全国养牛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1992 ̄1995年连续4年全国牛肉产量年增长率均达27.8%,是畜产品中增长最快的,牛肉在肉类产总量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在农区秸秆养牛业发展的同时,养羊业也有了新的发展,1993年羊肉的年增长率为9.9%,1994年、1995年羊肉的年增长率分别达到17%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