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82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民办博物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民办博物馆工作水平,我局拟于近期在四川大学举办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8日(周一)全天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科华苑宾馆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培训地点:四川大学博物馆学术报告厅
二、课程安排
世界博物馆发展概述、中国博物馆发展概述、博物馆职业道德、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民办博物馆、博物馆规划与运营管理、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展览设计、博物馆藏品管理、博物馆信息化、博物馆教育、博物馆学相关著作导读,参观考察四川博物院等。
三、培训对象
民办博物馆馆长。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博物馆的数量分布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如下: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各1人;北京市,山西、辽宁、湖南、广东、陕西省各2人;浙江、四川省各4人。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组织有关民办博物馆报名,于11月21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传真至四川大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会务组。
联 系 人:刘舜尧,姜莉
联系电话:028-86120282、13880393101,028-85412312、13608014095
传 真:028-85417695
附件: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报名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培训班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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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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