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厦门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698号)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厦门分公司的请示》(国泰人寿〔2010〕625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厦门分公司。
二、经审查,吕金宪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