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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血防办关于印发“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按照《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规划纲要(2004-2008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近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分别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下达农业、水利、林业血防专项规划。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控制疫情,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确保项目产生应有的效果。各地要尽快作出2008年以前三年中分年度的工作规划,报国务院血防办。
  四、切实开展联防联控,提高防治效果。
  这也是我们这几次会议一直强调的血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血吸虫病流行区水系相通,有螺环境相连,疫情相互影响,加之近年来人口、牲畜流动频繁,孤立地开展预防控制工作效果不好,且不容易巩固。必须加强毗邻地区血防工作的协调、配合,切实开展联防联控,确保防治工作效果。为了保证此项措施落到实处,《血防条例》明确要求:处于同一水系或者同一相对独立地理环境的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血吸虫病联防联控;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两个以上的县、市需要同步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同步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措施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共同制定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希望大家明确联防联控目标,推进联防联控。
  五、认真宣传贯彻《血防条例》,依法开展血防工作。
  《血防条例》出台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大事,也是今后我们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要把《条例》的宣贯和依法防治作为重点。吴仪副总理已经在讲话中对于宣传和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今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卫生资金中已专门安排了条例宣贯的项目,主要有条例单行本、宣传画的印制和相应的培训,各地要抓紧实施。在宣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和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六、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掀起血防工作新高潮。
  本次会议是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会议在认真分析当前血防工作形势和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血防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策略的重大转变,为今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国务院把血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血防工作注入了不竭的动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的代表回去后,要将吴仪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的主要精神向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和部委局办公会议汇报,同时,及时向疫区基层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研究贯彻落实新的防治策略的具体措施。国务院血防办将在今年7、8月份组织国家有关部委,就各地贯彻落实全国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血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血防工作新局面,共同为实现2008控制血吸虫病疫情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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