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产品整治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要达到四项目标,强化三个重点,落实六项工作任务,标本兼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构建。
(一)四项目标
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农业投入品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是重点环节用药检查。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三是重点产品检查。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
同时,要加大对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农产品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确保本行政区域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决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
(三)六项任务
1.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农药的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抽查5种高毒农药的替代产品和近年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药产品,重点检测是否含有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成分。追根溯源,彻底捣毁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抓源头、打惯犯,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饲料添加剂和宠物饲料为重点,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督,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源头治理违禁添加物非法生产和流入饲料生产领域。努力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