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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1·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六)实现专利价值,引入资本运作
  追踪、宣传历届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的后续发展和在实际运用中发挥的作用,扩大中国专利奖的影响力;开展专利价值评估调查和专题论坛等活动;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促进创新企业发展为主题,举办论坛、讲座和对接服务,如创业板上市辅导讲座、实用专利技术与转型资本对接会等活动;总结和交流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专利质押融资成效,引导企业采取自主实施、转让、许可、质押等多种方式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
  (七)利用专利信息,指导战略布局
  充分利用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开展专利信息知识和运用技能的培训和推广、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公益服务等活动,大力宣传专利信息对于掌握技术发展现状、预测技术发展趋势、了解行业竞争态势、避免专利纠纷风险、为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等方面的重要情报作用。
  (八)调动中介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动员广大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专利周活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咨询服务和推广宣传活动,推介服务内容、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地区专利中介机构相互借鉴;研讨行业发展、职业规范、诚信自律,改善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环境,实现共同协调可持续发展。
  (九)实施人才战略,加强队伍建设
  围绕实施“十二五”人才规划纲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扩大专利人才队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开展相关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培训,如支持各行业协会和群团组织开展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专利培训服务,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积极开展运用专利制度的培训活动等。
  (十)其他活动及服务项目
  举办“知识产权局系统开放公益日”、“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公益日”、“公益性专利咨询服务”、“专利知识竞赛”、“专利战线文艺晚会”及其他相关群众性文体活动等特色活动。
  七、活动宣传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专利周组委会负责中国专利周整体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统一协调有关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包括组织召开中国专利周新闻发布会等。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协调组织本地中国专利周地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充分利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确保主要媒体对专利周的广泛宣传,鼓励各相关新闻媒体深入报道中国专利周活动盛况,协调相关网站对活动进行追踪报道并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广大企业、专利权人、投资机构等的关注,扩大中国专利周的社会影响。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报道组重点报道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并赴部分地区深度报道中国专利周地区特色活动。各省(区、市)建立中国专利周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积极措施取得各相关媒体的支持。各活动举办地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所在地相关单位,制作中国专利周各地区活动宣传材料,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可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专栏全面宣传报道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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