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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召开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残联厅[201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经研究决定,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将于2011年12月在北京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12月下旬,会期3天,报到、离会各1天,共5天。其中,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会期1天半;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会期1天;第二次全国残联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谈会半天。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谈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地点

  北京-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加人员

  (一)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1.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2.部分中国残联五代会代表(另行通知),有关部委特邀代表,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主任、副主任,直属单位、基金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新任省级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各省(区、市)、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参加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副理事长,计划单列市残联理事长和参加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的副理事长列席会议。

  (二)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

  1.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成员。

  2.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和1位副理事长。

  3.中国残联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处长和主持工作的副处长。

  4.中国残联直属单位、基金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要求

  (一)请各地残联、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年底工作,通知相关人员作好参会准备,确保按正式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二)请各地残联认真开展2011年残疾人工作总结和制定2012年工作要点。请将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形成3000字左右书面材料,另将本地2011年残疾人工作最具特点、最富成效的工作内容择要写成300字左右的材料,并于2011年11月16日前将上述两份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残联办公厅(bgt@cdpf.org.cn),同时请提供3份纸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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