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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各地要把贯彻实施《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加强指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情况纳入主要业务考核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的监督,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为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对于违反《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足额列支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邮寄等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建立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定期交换信息的机制,为开展部门间个人权益记录的比对工作创造条件;加强与电信、邮政、银行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合作,将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寄送等各项服务落实到位。

  附件:
  1.《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乡居民)》样式(略)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信封样式及说明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基本信息项目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2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信封样式及说明

  样式图(略)
  1.信封规格为C5(原7号)西式开窗封。
  2.信封正面上部正中用红色字体注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字样;
  开窗口右侧注明“投递提示:(1)请务必妥投到位。(2)对于无法投递的账单,请及时进行退回处理”;
  左下角印制退信批条;
  右下角为社保经办机构名称、退信地址和邮编。
  3.信封背面为红色,信封部位正中用白色字体注明“中国社会保险”标志及“记录一生 保障一生 服务一生”的宗旨。

  附件3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基本信息项目

  一、城镇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基本项目
  (一)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单位名称、险种类型、首次参保日期。
  (二)缴费情况
  本年各险种个人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金额、个人缴费金额;本年个人补缴欠费金额、补历年缴费月数;截至本年末实际缴费月数、累计欠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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