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三期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11]1265号)
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指导地方做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按照《
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我部将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三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2月8-9日(会期一天半,7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珠海南油大酒店(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水湾路368号)。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二)讲解“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规划框架。
(三)讲解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要求。
四、培训人员
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已培训,不参加)、全军环境监测总站各派1名负责同志参加。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区)厅通知辖区内环保重点城市(省会城市除外),并汇总本省(区)参会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2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传真至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0756)2177013。
六、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钱震:(010)66556972
董明丽:(010)66556811
传真:(010)66556807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虢建武:(0756)2222623,13823096696
黄盛君:(0756)2235824,13902864647
传真:(0756)2177013
珠海南油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