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网点、储蓄存款余额、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注册资本和总资产标准化计分方法。在每项指标中,以所有申请机构的最高值为标准,对各申请机构单项指标进行打分。计算公式为:
申请机构得分=∑【(该申请机构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加排名的申请机构在本项数值中的最大值)×本项指标权重×100】
(2)营业网点、储蓄存款余额、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注册资本和总资产取值的时间点均为2011年6月30日,权重分别为30%、30%、5%、5%、5%和5%。
(3)2009-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业绩加分的计算方法:
申请机构加分= 该申请机构2009-2011年加权平均售出比率×20
2009-2011年加权平均售出比率=(该机构2009-2011年列入考核的各期储蓄国债的售出额)/(该机构2009-2011年列入考核的各期凭证式国债和包销方式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包销额+该机构2009-2011年列入考核的代销方式发行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基本代销额)
六、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审批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填写附表,于2011年11月15日前(含当日)将有关材料分别寄送财政部国库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各一份。
收 件 人: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咨询电话:(010)68552232,68552268
收 件 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国债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邮政编码:100800
咨询电话:(010)66194426,66194065
特此通知。
附: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机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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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及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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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09年12月
| 截至2010年12月
| 截至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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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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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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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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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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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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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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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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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状况(截至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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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数量:
| 全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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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凭证式国债网点数:
| 意愿承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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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式国债销售情况(原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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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联网情况: 未联网( ) 同城通买通兑( ) 全行通买通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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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式国债额度管理:逐级手工分配( )同城计算机调配( )全行计算机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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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年度凭证式国债宣传:无( )发放宣传单( )张挂横幅( )报刊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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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关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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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1年国债承销团成员: 凭证式( ) 记账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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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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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联系人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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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传真:
| 联系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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